今日主筆西服王石川
  3月9日,對於成都大邑縣的劉升(化名)一家來說,是一場噩夢:22歲的兒子劉坤(化名)溺亡。劉升找打撈公司幫忙,打撈人系統家具找到劉坤的遺體後,將其拴在橋墩上。劉升對此非常不滿,稱這是“挾屍要紅包”。
  挾屍要紅包建築設計,很容易引發道德批判。具體到這次事件,有兩點需要明確。
  其一,我們知道,打撈公司不是慈善機構,打撈還有一定風險,打撈人也需要尊重。但是,威剛外接硬碟遇難者也有尊嚴,打撈人把遺體拴在橋墩上,既是不尊重死者,也是對生者的二次傷害。
  其二,無論打撈人還是遇難者家屬,都要有點兒契約精神,事前有約定,事後要遵守,至少會減少齟齬。所謂“挾屍要價”,要麼是某一方不遵守契約,要SD記憶卡麼是事前約定不清。監管部門要做的,無非是允中守直。
  從情理上說,親人溺亡已是大悲,家人還要耗巨資請人撈屍,其間還可能遭遇打撈公司的“漫天要價”以及羞辱式“綁架”,未免殘酷。打撈行業不規範,收費管理混亂,有關部門在監管之餘,也應該多些擔當。比如,能否健全公共應急救助機制,實行打撈公益化?  (原標題:打撈人挾屍要紅包不能僅有道德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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