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19日上午,“砍殺計生局幹部案”在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何深國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外,何深國還被判處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多名原告人經濟損失合計28萬多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7月22日下午4時許,被告人何深國到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法規統計股辦公室欲給其生育的第四個小孩辦理超生入戶的相關手續。因其未繳納社會撫養金等原因,工作人員無法為其出具相關證明,何深國便揚言第二日要持刀過來砍人。23日上午,何深國攜帶事先磨好的砍刀一把,駕駛摩托車於8時許到東興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揮刀砍向正在上班的東興市計生局工作人員,造成被害人招某、黃某漢當場死亡,韋某、黃某華、譚某及路過的律師梁某被砍傷。何深國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在此案中,辯護人提出“政府相關部門、有關工作人員是否有過錯”問題。根據被告人供述和多名證人的證言,法院認為,計生部門工作人員在接待何深國時心平氣和,依照相關規定解釋相關政策,沒有過激的言行,雙方也沒有發生爭吵。在對待何深國夫婦超生的問題上,馬路鎮政府、計生站的工作人員也是依法依規進行。在處理危房改造問題上,馬路鎮政府根據政策法規作了合理答覆,不存在扣壓補償款情形。政府相關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在該案中不存在過錯。
  (原標題:廣西“砍殺計生局幹部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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